低温液体汽车罐车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一)充装前检查
充装人员或检查人员必须在罐车充装前进行严格的检查,认真记录,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充装:
1.无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电子信息卡;
2.无罐车所存留介质的证明;罐体内介质余压低于0.1MPa;
3.押运人员无押运证;
4.无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证》;
5.罐体未按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6.罐体车的颜色、字样、标记与所装的介质不符,或者颜色、字样、标记脱落而不易识别其种类;
7.附件不全、损坏、失灵或不符合安全规定;
8.罐体密封性不良或各密封面及附件有泄漏。
(二)充装操作
1.充装作业期间,放空阀和溢流阀必须处于全开状态;
2.打开气体放空阀、压力表阀、溢流阀,打开液位计;
3.对输液软管进行吹除置换 (用介质赶尽空气) 后,打开顶部进液阀,开始进行充装作业;
4.刚开始充装时,进液量要控制的很小,等到内罐体及绝热材料得到冷却后,逐渐加大进液量,并改用底部充液,关闭顶部进液阀,打开底部进出液阀;
5.当液位计指示达到额定充装高度或罐体溢流阀有液体溢出时,依次关闭供液贮槽液相出口阀和罐车液体进出口阀,并立即打开放散阀,排除管路中残余的气态和液态介质;
6.拆除装卸软管,关闭放散阀、气体放空阀和溢流阀。
(三)安全注意事项
1.罐车充装量必须严格控制,杜绝超装;
2.充装人员应加强对充装设备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返回的罐车其罐体内应留有不低于0.1MPa;
4.不能碰触装卸连接管,防止低温灼伤;
5.充装完毕后应当检查罐体各密封面、阀件、接管等有无跑冷、冒汗、结霜现象。
【注:以上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的基本流程、要求和要点,不能直接作为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操作规程。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和压力容器特点,对操作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作为编制操作规程的依据,并根据操作岗位的设立情况编制压力容器操作规程。】
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