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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氧舱安全操作规程
(一)加压前的检查和准备
    1.医用氧舱必须是经检验机构检验,且在检验有效期内: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机构培训、考核,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
    2.医用氧舱操作人员必须向进舱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舱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穿戴能产生静电的服装、鞋、帽。严禁沾染油脂的物品置于舱内。
    3.检查并确认测氧仪的氧浓度超标报警装置灵敏、可靠;氧浓度超标后能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确定舱内氧浓度必须控制在25%以下,超过时必须进行通风置换,置换3分钟后重新测定,直至合格为止。
    4.检查并确认医用氧舱应急电源系统完好,并能自动投入使用,持续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检查并确认医用氧舱的对讲系统和舱内的无触点应急报警按钮能正常工作;当外供电中断时上述装置也能正常工作,必要时应操作确认。
    6.检查并确认控制台上有关对讲、紧急呼叫、氧浓度测量、空调等附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各类仪表能正确显示。
    7.检查供、排氧(气)管路系统是否通畅;进、出氧(气)阀门手轮应完整无缺,开关灵活、无泄漏现象,各种供、排氧(气) 仪表和控制装置应齐全、完好、清洁。
    8.检查舱内、外应急排气阀动作是否灵敏,对应急排气阀门是否采取了保护措施,并有明显的标志。
    9.确认快开门式舱门、递物筒的安全联锁装置应当动作灵敏、可靠,必要时可以采用压力测试方法确认。
  10.检查舱内灭火器的种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有效期内,对采用水消防系统的氧舱,必要时应测试该系统工作是否可靠。
  11.检查供气压力表、供氧压力表及氧源压力表的示值应在允许的范围内。
  12.检查程序和结果应予以记录。
(二)加压操作
    1.调节储气罐阀门的开度,使供气压力表示值符合氧舱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
    2.调节舱体加压阀,观察舱体压力表和计时表,按医疗要求规定的升压速率缓慢加压。
    3.稳压操作。
    4.氧舱操作人员要随时注意舱内压力变化情况,通过进气或排气阀门的调整,使舱内压力稳定在规定的示值上。
    5.患者开始吸氧后氧舱操作人员要注意舱内氧浓度的变化,氧浓度超过规定值时,采用进气稀释措施,以降低舱内氧浓度,此过程应保持舱压恒定。
    6.在舱内治疗过程中,如需通过递物筒传递物品,必须要在氧舱操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三)减压操作
    1.调节舱体减压阀,观察舱体压力表和计时表,按医疗要求规定的减压速率缓慢减压。
    2.当舱内压力表示值为零时,再通过递物筒的连通阀放净余气,确认舱内无压时方可打开舱门。
    【注:以上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的基本流程、要求和要点,不能直接作为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操作规程。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和压力容器特点,对操作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作为编制操作规程的依据,并根据操作岗位的设立情况编制压力容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