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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关监管】医用氧气出口注意事项
一、氧气的属性
       氧气(Oxygen)是氧元素形成的一种单质,化学式O₂,是无色无味气体,是氧元素最常见的单质形态,其化学性质比较活泼。氧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属于危险货物。
       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被列入2528条;部分混合气体,如氧气(目录第2528条)与二氧化碳(目录第642条)的混合气体[压缩的或液化的],也应按照危化品予以管理。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及海关总署2020年第129号公告的要求,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
二、出口前准备
01.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02.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03.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04.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果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05.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出口通关提示
01.商品归类:
不考虑“已人为改变同位素构成”的特殊商品,国际贸易中纯净的氧气通常归入税号2804400000;而氧气与其他气体(如二氧化碳)的混合气体,通常则归入税号3824999999。
02.出口退税:
纯净氧气(税号2804400000)出口退税税率为0;氧气的混合气体(税号3824999999)出口退税税率为13%。
03.出口监管证件:
纯净氧气需要出境检验检疫(电子底账)证件(监管证件代码“B”);氧气的混合气体出口无特定监管条件。
四、出口运输
       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中,氧气按照1072 压缩氧和1073冷冻液态氧进行运输,且不允许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运输。

重要提醒:压缩氧355特殊规定为紧急情况下使用的氧气瓶,可包括安装好的起动弹药筒,如果每个氧气瓶含有的推进剂炸药总量不超过3.2克,无需改变2.2项的分类。在运输安装有启动弹药筒的氧气瓶时,须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意外启动。
(一)海运方式的包装规范
充装氧气的压力容器,设计、构造、初始检验和试验需符合下列标准要求:
运输氧气(压缩的,UNNo.1072),需要注意:
01.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不得超过其试验压力的三分之二。任何情况下,65℃时的内压力不得超过试验压力。
02.如采用铝合金压力容器,须只装有铜质或不锈钢质的阀门,按照ISO 11621:1997进行清洁且不得受到油类污染。
运输氧气(冷冻液体,UNNo.1073),需要注意:

01.封闭式低温容器需隔热,以防止其外表面结霜。
02.最小试验压力要求:
(a)带有真空隔热层的封闭式低温容器,其试验压力不得小于【容器内部最大压力+100kPa(1巴)】×1.3(内部最大压力包括充注和排放过程中的压力)。
(b)对于其它封闭式低温容器,其试验压力不得小于容器最大内压的1.3 倍,并应考虑在充放时压力增大的因素。

03.充灌度:在充灌温度及100kPa(1巴)压力下,充灌的液态物质体积不得超过该容器水容量的98%。
04.减压装置:至少安装一个减压装置,并且对减压阀所作的定期检查和试验周期不得超过5年。
(二)空运方式的包装规范
       使用空运方式运输氧气(冷冻液体,UNNo.1073)需要预先得到始发国及经营人国有关当局的批准(批准的文件包括数量限制、包装要求,且必须有一份伴随货物运输),并按照其制定的书面条件才可以用货机运输。
运输氧气(压缩的,UNNo.1072)需要注意:
01.气瓶测试周期可为10年。工作压力不得超过气瓶测试压力的三分之二。任何情况下,在65℃时的内压力不得超过测试压力。
02.如采用铝合金气瓶,必须配备铜或不锈钢阀门、按照ISO 11621:1997进行清洁处理且不得有油污染。
03.采用客货机运输,单个包装件最大净数量75kg;而仅限货机时,单个包装件最大净数量为150kg。
五、印度临时性政策
       印度财政部已于2021年4月24日发布第28/2021-Customs公告,取消医用氧气(HS 280440)等18项产品进口关税,至2021年7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告原文(可扫码查阅原文)。
       印度港口、航运暨水道部也于25日通知各主要港口,取消进口氧气及相关设备的港口处理费,给予优先泊船通关,港务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船舶入港及货物通关时间,协助物流运作。

注:本文内容整理于国内外政府机构、专业网站、新闻报道,仅供参考,如有动态调整具体以国内外主管机构官方解释、发布为准。
供稿单位:重庆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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