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元件组合装置中的鹤管,安装前到底需不需要办理告知?
之前谈过这个话题,鹤管归属问题已无悬念!属于“元件组合装置”中的“工厂化预制管段”,并且属于“不需要制造许可的元件组合装置但需要进行制造监督检验”。那到底需不需要办理告知?需不需要办理安装监检?第1种观点:以福建省局为代表的,严格要求,且对于鹤管特别关照:
既然算做压力管道元件(根本上属于压力管道),那么安装、改造或重大修理过程,应符合现行压力管道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看原文
鹤管和燃气调压装置,只告知不监检;其他的元件组合装置,既要告知,也要进行安装监检。 不仅要告知,还要单独进行!之所以福建省没有要求对鹤管进行安装监检,大概是基于工厂化预制来考虑,整体出厂,且不存在现场焊接的过程。类似压力容器整体安装的思路,已经有了制造监检的要求,取消安装监检也是可以理解的。
施工监检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规定范围内压力管道(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以下施工过程的监检工作包括安装和改造或重大修理:(1)安装过程;(2)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应急抢修的管道施工过程除外),一次性更换相同介质的管道总长度大于 100 米的过程。第2种观点:自2022年6月1日(41号公告正式实施的时间)开始,鹤管作为压力管道其中的一部分,应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纳入压力管道日常使用管理。参照类似更换压力管道元件中的阀门等一般修理过程,比如只是更新更换1台鹤管,不需办理告知,不需监检,好像也说的过去!至于管道相关的变动情况,可以压力管道登记备案形式,纳入日常和后续的定期检验来管理。从无到有的安装过程,建议还是办理告知为好!
总之,一句话还是要遵从地方监管部门的要求。考虑的因素不同,要求的严苛程度也是不同的。没有法律法规做依据,照搬他地的要求,似乎也不妥当!